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页
目录
下一页
陈庆镛说贼记 (第3/20页)
陈庆镛的手里接过东西一看,原来是一块玉佩,上面刻有“西台御史”四个字样,她知道那是陈庆镛的随身之物。便说:“相公,不可不可!这玉佩乃是你的随身之物,如何当得?持家不就节俭一点吗?吃点番薯土豆,年照样过啊!”只见陈庆镛摆了摆手,笑着说道:“呵呵,这又何妨?咱们也算官家之人啊,这年可不能这样过的!先当了再说吧,以后有钱赎回便是!”2。 陈庆镛确实是个清官、好官,他想起那个春节的时候,总觉得有愧于妻子、家人。虽然他只身在朝为官,对家中的大小疏于关怀,但只要有妻子在,他就能够安心,一切家中事务,妻子都会安排得妥妥当当。虽然想起来于心不忍,却又如何?自古以来,先有大家,才有小家,想为朝廷办事,哪能考虑到家庭? 再说闽南女子的勤劳贤惠,也是众所周知的。陈庆镛感念于妻子儿女的分离,这次被贬回家,也算是一种解脱吧。管他的呢,这天下有cao不完的心,做不完的事!想到这里,他自然轻松许多,所谓无官一身轻,就是他今天的体会吧。 那一年,陈庆镛将随身的玉佩交与妻子,去丰州城里当了五两银子,正准备高高兴兴过年,不想却招来一场误会。原来,丰州城里的当铺,多半是官家开的,一看到“西台御史”四个字,便觉大难临头,知是陈庆镛回家过年了。县官以为,陈庆镛当这个玉佩,是想吃点油水,当下亲点八班人马,鸣锣开道,为他送来白银百两,叩头谢罪。 不想陈庆镛非但不受,还当场训示县官——自己从不受贿。并对他晓之以理,将银两带回,一并交代说为官一定要清廉,否则呈报法办。据说,那县官深感于陈庆镛的清廉,回去后果然反省,为丰州老百姓办了不少
上一页
目录
下一页